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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年齡擬調整、冒名頂替上大學或擔刑責刑責年齡擬調整、冒名頂替上大學或擔刑責 10月13日,備受關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本次草案擬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12至14歲犯故意殺人罪等或將負刑責;擬明確規定監護、收養等人員性侵犯罪,奸淫不滿10周歲幼女將適用更重刑罰;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等。 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12至14歲故意殺人等犯罪或將負刑責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應當負刑事責任。 同時,草案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草案規定,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刑法擬明確規定監護、收養等人員性侵犯罪 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增加特殊職責人員性侵犯罪,對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人員,與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不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應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對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等嚴重情形明確適用更重刑罰。修改猥褻兒童罪,進一步明確對猥褻兒童罪適用更重刑罰的具體情形。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 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擬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單獨的法定刑 為進一步加強對襲警行為的預防、懲治,草案對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人民警察的行為增加單獨的法定刑。 有的人大常委會委員、部門建議從法律上進一步加強對襲警行為的預防、懲治,修改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的規定,增加單獨的法定刑。同時,針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嚴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規定更重的處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上述意見。 擬將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等入刑 針對有關興奮劑違規行為,擬增加相應規定。有的部門提出,有關興奮劑違規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形象,破壞體育競賽公平競爭,嚴重損害運動員身心健康,建議將組織、強迫運動員使用興奮劑,以及引誘、教唆、欺騙運動員使用興奮劑參加國內、國際重大體育競賽,或者向其提供興奮劑等嚴重情形規定為犯罪。 針對此,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擬在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后增加一條,作相應規定。 境外賭場人員組織、招攬我國公民出境賭博犯罪擬入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其中擬修改賭博犯罪規定,加大處罰力度。 近年來跨境賭博違法犯罪嚴重,致使大量資金外流等,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和經濟安全。 針對此,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作出修改,擬進一步調整開設賭場罪的刑罰配置,同時增加境外賭場人員組織、招攬我國公民出境賭博犯罪。 擬修改洗錢罪 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后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 草案擬加大對有關金融犯罪懲治力度,包括擬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后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等。 為進一步發揮刑法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的作用,草案作以下修改補充:一是針對新情況,補充完善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情形,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二是修改洗錢罪,將實施一些嚴重犯罪后的“自洗錢”明確為犯罪,同時完善有關洗錢行為方式,增加地下錢莊通過“支付”結算方式洗錢等。上述修改旨在為有關部門有效預防、懲治洗錢違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贓提供充足法律保障。三是在相關條款中加大對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的處罰力度。 更多信息請翻閱淄博律師網。 |